“以坏人的命特别好”,这是一个有些矛盾的词语。
一方面,“坏人”的含义是指那些做坏事的人,他们丧尽天良、不择手段,暴戾成性,是社会的祸害;另一方面,“特别好”的含义则是指某人某事能够获得特别的好处,是一种奖励或是荣誉的表示。
然而,我们并不是在讨论“坏人”应不应该获得奖励或是荣誉,而是在探讨一个现象:在笔者的身边,有些人虽然有些不良行为,但是却因为一些“福利”而生活得特别顺遂。
他们过着奢侈的生活,享受着别人无法得到的待遇,似乎永远不必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。
首先,这些人通常有着相当高的社会地位或是某种背景。
这种背景可能是一个权贵的后代,或是一个富有的家族,或是他们自己在某个领域里有相当高的影响力。
他们可以利用这种影响力来推脱责任、逃避问题、维护自己的利益。
当然,这些特权也受到法律的保护,甚至在某些情况下成为了法律的制度性弱点。
其次,这些人也经常会利用各种手段来获得“好处”。
比如,他们可以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而利用职权和权力,摆布着别人;或者是结识各种关系,利用人脉和社交资源获取目的。
但这样的做法显然是获得短暂的好处,却会失去长期的人际信任和价值。
当这些人的不良行为被揭露出来时,他们会遭到舆论谴责和众人唾弃。
当“特殊的待遇”被曝光时,他们的名声也将受到严重的损害。
因此,我们要教育这些“坏人”,让他们清醒地认识到规则是针对所有人的,不会因为他们的“特殊身份”而遵从他们的情感,不会因为他们的背景而纵容他们的过错。
虽然有时候看起来他们可能能够获得种种优待,但最终,任何人迟早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。